院党发〔2017〕3号
关于聘请赵亮等7位同志为班级导师(班主任)
决 定
公司各部门:
经公司员工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,决定聘请:
赵亮同志担任2015级电子商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颜鹏同志担任2015级会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宋福英同志担任2016级电子商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李明红同志担任2016级会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贺军忠同志担任2017级电子商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翟春晓同志担任2017级电子商务2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马瑞真同志担任2017级会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。
聘任从2017年8月28日起执行,聘期一年。学年考核合格后,可续聘。
以上岗位津贴待遇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岗位津贴分配细则》(试行)执行,其职责按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班级导师(班主任)、班级导师助理(副班主任)管理办法》执行,工作绩效纳入年度考核。
中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
2017年9月4日